为了充分利用全国高档数控装备产教融合共同体内部各成员单位优质教学、实训、生产等资源,加强成员单位间合作与交流,促进教学与生产的密切对接,实现互利共赢,特制订本办法。
一、资源共享原则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共同体章程为依据,坚持平等自愿、互利互惠、高效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教学科研、实习实训、生产服务、项目活动等资源,充分发挥各种资源的效能,优先优惠服务于共同体各成员单位,提高综合效益。
二、资源共享内涵
共同体成员单位共享资源,是指成员单位之间不涉及密级性质的,与教学科研和生产经营相关的信息、技术、人员、影像、图书、仪器设备、实验室、培训设施、运动场所及会议室等资源设施,通过组织协调,按照具体规程共同使用,实现资源共享。
三、资源共享项目
(一)信息图书资料
1.信息平台:共同体建立网络信息平台,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信息平台开展共同体成员单位委派专人负责管理,发布培训招聘
需求、信息技术交流、产品展示介绍等,实现成员单位间网站互通互联。信息提供者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共同体秘书处进行信息的最终审核。
2.图书影像资料:共同体成员单位之间按图书影像相关借阅规定免费借阅。
(二)仪器设备设施
共同体成员单位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等,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生产运营的基础上,在成员单位间优先共享使用,双方协商按具体协议规定支付给对方实验用品损耗成本费用。
(三)教学实训基地、会议室、运动场等场所
共同体成员单位之间在不影响对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均可优先使用对方的教学实训基地、会议室、运动场等场所,但须严格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对方有优先安排其使用的义务,为其提供相应的保障服务,通过友好协商合理收取成本费用。
(四)项目、活动、会议、培训等
在举办或承办、协办大型峰会、活动,联合参与合作项目,承接国家级、省级培训时,优先考虑邀请共同体内成员单位或人员参加,名额有限时,优先为共同体内成员单位或个人提供名额
共同体将每年举办山东省高校毕业生面向数控装备行业的就业市场,共同体内成员单位参会申请将被优先考虑安排。
(五)师资与企业技术人员
建立由院校师资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共享专家、师资库,推动共同体内成员单位人员互聘,实现人力资源共享。
四、资源共享组织协调管理
资源共享组织协调管理机构设在共同体秘书处,负责对共享
单位资格和共享内容进行协调管理,并建档立案。具体实施由双方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并报共同体秘书处备案。
五、其他规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共同体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