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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日期:2025年04月30日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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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5年。学院位于泉城济南,现有槐荫和长清两个校区。

学院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围绕产业办专业。设有智能制造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现代城市系、工商管理系、劳动经济系、基础(体育)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技师部等10个教学系部。形成了“以智能制造专业为主体,电子信息类和现代服务类专业为两翼”的专业布局,有43个高职招生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奖”获得单位,山东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运营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67人,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3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1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5月以后出生);

5.2025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认证;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dlvt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7日9:00-5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5月7日11:00-5月14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sd.bmpta.com/sdldzyjsxy/index.aspx)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上传本人签名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下载,做好留存,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如个人信息、上报材料或研究方向等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5年5月1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将在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lvtc.cn/)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通过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教师1、教师4博士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报名开始时间起10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体检、考察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16:00。

教师1-4岗位、实习指导教师1-6岗位为采取简化程序免笔试的岗位,无开考比例和面试比例要求,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直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按实有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5月7日11:00-5月14日16:00

学院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人事处网站和报名系统。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由应聘者本人到场参加,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资格复审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并能够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于2025年5月6日前取得。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曾有过工作经历,但在应聘报名阶段无工作的,须提交前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④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参加考试,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位认证。

⑤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写明研究方向的成绩单、硕士毕业论文封面等)。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⑥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或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于2025年5月7日前取得)。

⑦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于2025年5月7日前取得,六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⑧招聘岗位对本科专业另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

⑨招聘岗位有大赛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技能大赛的类别、获奖名次等证明材料(于2025年5月7日前取得)。

⑩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或有用人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相应的社保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

应聘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5年5月7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山东生源)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5年5月7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符合岗位要求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有具有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新闻记者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运动员证书、裁判员证书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须于2025年5月7日前取得)。

本人签名确认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通过学院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公布。

以上所需材料中,身份证、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学院留存;其他表格、证明、信件等均需原件,学院不再退回。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各岗位笔试科目均设置一科。教辅岗位和除教师1-4之外的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辅导员初级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辅导员业务知识。辅导员中级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辅导员业务知识。

笔试总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通过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教师、辅导员初级岗位1:3,教师、辅导员中级岗位1:5,教辅岗位1:5)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教师7、21、22、26-28、教辅2需要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30分,答辩30分,技能测试40分。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60分,答辩40分。教师岗位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辅导员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活动组织与创新能力、管理和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等;教辅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逻辑思维、业务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简化程序的岗位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0%:60%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简化程序的岗位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简化程序的岗位试讲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学院实际,此次公开招聘先体检后考察,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网络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清查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在职考生原则上应在公示期满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递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学院根据考生递交时间办理上述审核备案业务,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的,取消考生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38828 89638826 89638851

监督电话:0531-8963850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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