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审核2013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生源信息和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的通知》(鲁人社[2012]652号)文件精神,我院认真做好2013年(大专2010级)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各系评审、学院申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有131名大专2010级学生被认定为2013年特困家庭毕业生,国家给予每人500元的求职补贴,发放《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以此,帮助特困家庭毕业生顺利就业,
近日,学院向131名2013年特困家庭毕业生发放了求职补贴和《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21号文件规定:特困家庭毕业生在全省范围择业过程中,参加各类招聘考选活动、办理户口签转和人事代理、查询就业信息等,凭就业服务卡和身份证一律免收入场费、报名费、手续费、公本费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