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命名表彰2017年度省直文明单位的通报》(鲁直文明委〔2017〕11号),我院荣获“省直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自今年3月正式启动省直文明单位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以来,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把创建省直文明单位作为学院年度重点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作为提升学院的文明程度和文化品位,全面推进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建设的有利抓手。成立了创建省直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印发了创建省直精神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制定了创建工作台账、召开了“润心领路 追求卓越”文明校园创建主题活动暨创建省直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开通了精神文明建设专题网站和手机微网站、印制了文明创建宣传手册等。曹体和书记、许明道院长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实地检查创建成效,召开现场办公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强调要充分认识创建省直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增强信心、构成合力,狠抓落实,扎实推动创建目标的实现。学院文明创建办公室按照省直文明单位创建要求和学院工作部署,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抓实抓细。总务处、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及学院各部门、单位响应号召,积极行动,对照台账,明确责任,齐抓共管,落实到位。全院上下形成了人人重视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强大合力,校园面貌大为改善,教风学风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实现了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提升师生员工文明素养,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
学院荣获“省直文明单位”称号,既是上级部门对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全院师生员工更加勤奋工作、努力学习、奋发有为、再创佳绩的激励。学院将以此为契机,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有力的行动,继续做好精神文明建设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为实现学院“十三五”发展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