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教务处是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的实施教学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 担负着全院教学制度管理、质量管理和运行管理的职责,主要负责学院的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务(考务)管理、学生成绩管理、学籍管理、教学设备和教材管理等工作。

1、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规划、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协调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的运行和过程管理,拟订学院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和评价奖惩;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审核外聘教师的任职资格;负责监督各系部教师课时量的统计及执行落实情况、落实课时费发放公开制度。

3、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与学生档案的归口管理,拟定相关管理文件及规章制度;负责全院学生毕业证书的办理、发放工作;按照学院规定的学号编制办法组织编制新生学号;配合学工部完成各类学生资助信息的搜集工作。

4、负责按招标有关规定组织教材的征订、采购、供应工作,负责教材的管理工作。

5、负责学院自主(对口)招生考试的出题、考务组织、阅卷等工作;负责新生文化复试;负责学院的日常教务和考务工作管理,负责期末考试、补考等学院正常的考试试卷的统一印刷工作,负责学生成绩管理和成绩统计、汇总、审核、归档及补考工作。

6、负责学院对外合作办学(含校企合作办学,不含成人教育和短期培训的对外合作办学)和学院各教学点的教学管理与协调等工作。负责院级校内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学院实训教学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归口管理院系技能比赛。

8、负责协调各系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统筹和管理。

9、负责协调、安排、指导学院教师(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教师技能竞赛和优秀教师评审等工作。

10、按照学院资产管理办法,负责完成二级资产管理部门所应承担的任务。负责统筹各系部实验室建设,按照学院发展目标,建立相应的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规划,保证学院的发展规划得以实现。负责统筹使用各系部管理的相应的教学仪器设备,重点是统筹使用基本技能训练所需要的仪器设备。负责组织系部进行教学仪器设备(包括计算机机房仪器设备、多媒体教室仪器设备、语音室仪器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训仪器设备等,下同)购置计划的编制和前期论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调配、报废、处置等工作;协助系部完成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等工作;制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统计等工作。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学业务经费的预算、分配工作,监督各系部教学业务经费的使用情况。

12、负责教室的安排和调度,统一管理公共多媒体教室。

13、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质量、安全、廉政、统计及信息报送、档案资料、成本核算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资产和资金管理。

14、完成学院领导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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