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下午,学院党委召开领导班子本年度第四次集体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读、王岐山在中央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传达了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会议由崔秋立书记主持,张友山院长和党委成员参加学习并讨论。学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会。
会议重点就如何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学习指导。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讲话精神,特别是对讲话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要有深刻的理解。通过学习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政治理想信念,准确把握党的大政方针,立足学院实际,坚定发展目标,扎实开展工作,稳步推进改革,推动学院健康发展。同时强调,要继续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坚决杜绝“四风”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发生。学院办学要严格执行中央规定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是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的长期坚持。
会议还就学院近期的有关工作进行了梳理,对部分重点工作特别是绩效工资改革工作重点提出要求。会议强调,实施绩效工资改革是学院按照省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这项工作既关乎学院事业发展,更事关全体教职工切身利益,必须严肃谨慎抓好抓实。学院前期制定的方案,体现了向教学一线倾斜、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兼顾收入公平的原则,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目前只是一个初步方案,先在部分职工代表范围讨论,进一步修订完善后,再进一步扩大范围征求意见,使之能够得到更广大的教职工的支持和认同。
会议强调,时至年末,学院各项工作进入了冲刺阶段。对于尚未完成的年度重点工作,各部门要抓紧时间进行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要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相关考核奖励政策执行。(宣传部 孙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