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89名应征入伍学生获得国家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资助

2013年12月25日 00:00  点击:[]

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2012年89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获得国家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资助,学院为其发放补偿学费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学费资助资金。

2012年,我院大学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参军服义务兵役,当年共有89名大专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获得了国家对其进行了学费资助。在89名学生中,有84名学生获得学费补偿,一次性补偿在校期间所有缴纳的学费,补偿学费金额5000至18000元, 有2名办理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学校按照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有3名退役后复学学生获得学费资助,直接用于缴纳学生本人的学费。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给予学费补偿资助,对在入伍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由学校代替学生向经办银行偿还贷款,对退役后复学生实行学费资助,由学校分年度直接用于缴纳学生本人的学费。对当年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生工作部 靳宏举)

上一条:学工部组织开展人文素质教育课程教案检查评比活动 下一条:我院报送的论文获全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关闭

招生咨询电话:0531-89637777、 89638888 、87196666、87196580 

就业咨询电话:0531-89638021   办公室电话:0531-89638853    

地址:长清大学科技园区海棠路800号(主校区)       邮编:250300

           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槐荫校区)     槐荫管委会:0531-87196309

版权所有: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鲁ICP备05018601号  

  • 扫描关注官方微博
  • 微信关注招生信息